
天還沒亮透,城裡已經有人出門了。
城醒了
「小城故事」這四個字,對我來說就是一個歌名。鄧麗君的歌裡的小城充滿喜和樂,真善美都包括。
到了東非大草原,在肯亞和坦尚尼亞的草原上顛簸了十來天,發現世上還有另一種小城。這座城沒有城牆,沒有門牌,沒有街道。它大得一眼望不到頭,太陽從這邊爬起來,要磨蹭一整天才落到那邊去;它又小得可憐,小到只裝得下兩件事:吃,和被吃。
有一天清早,天邊燒起來的時候,我看見一頭羚羊站在地平線上,像個起個大早的更夫,挺著脖子,一動不動。好像是知道了我在拍照,故意給我擺個姿勢。我把相機端起來,心裡忽然冒出一句話:這座城醒了,今天的照片就從你這裡開始吧。
坐在高處的

獅子看人的那個沉著的眼神,我到現在還記得。牠趴在草窩裡,抬起頭來看我,不凶自威,壓根兒沒把你這個人放在眼裡。這種眼神在波士頓城裡的地鐵常會見到。
牠的鬃毛還沒長齊,頭頂上一撮亂毛支棱著,像個剛接手家族地盤的少爺。這圈地是他的,大家心裡都有數。

水牛是另一路人馬。牠是城裡那種脾氣倔強的老街坊,不惹事也不怕事。頭上頂著兩隻彎角,角根在腦門上連成一大塊,像一頂沉甸甸的鐵盔。看到了牠就想起小時候讀西遊記裡面的牛魔王。牠低著頭吃草,偶爾抬起眼皮瞅你一下。你可不要去惹牠,牠能跟你拼個沒完沒了。獅子要找牠的麻煩,也得叫上一班兄弟。曾經看過一個視頻,水牛能用頭上彎角把一頭獅子整個挑起飛到半空去。
跑得最快的

獵豹是這座城裡跑得最快的。那天傍晚,兩隻獵豹坐在一棵樹底下,太陽從背後斜著照過來,把牠們身上的毛燒成了一根一根的金絲。一隻剛剛睡醒打哈欠;另一隻扭著頭,一直盯著遠處的草。
獵豹拼了命追上的一頓飯,有時候還來不及喘勻一口氣,就被獅子或者鬣狗搶了去。牠打不過,也不去打,掉頭再追下一頓。我看著那個打哈欠的,想起城裡那些坐末班車回家的年輕人,歪著腦袋,張著嘴,睡得天昏地暗,明天一早,還得接著跑。
年紀大的

在Amboseli,我們是特意去找牠的,當時牠離我大約十五英尺。這種長牙象,牙長得幾乎要拖到地上。肯亞的保育組織 Tsavo Trust 估計,兩根象牙每根都超過一百磅的「超級長牙象」,全世界只剩下大約二三十頭,Amboseli一帶有九到十頭。
照片是從低處仰著拍的,草尖戳在鏡頭前面,牠的耳朵張開,像兩扇被風吹開的舊門板,臉上的皺紋一層疊著一層,把幾十年的旱季和雨季都摺在了皮裡。那兩根牙是牠的體面,也是牠的罪名。牙長到這個份上,換在以前,是會惹上殺身之禍的。

象群是由年長的母象帶的。旱季裡哪兒有水就往哪兒走,都記在她的腦子裡。那天的雲壓得很低,一家子排成一行從草裡蹚過去,大的護著小的,背上還馱著幾隻搭順風車的白鷺。波士頓城裡的老人家大概也是這樣幫忙帶著小孫子,雖然記性一天比一天差,可是回老家的那條路,到死都記得。
市井小市民

斑馬是這座城裡的小市民,成群結隊,吃草,趕路,再吃草,再趕路。牠們一跑起來,黑一道白一道就攪成了一鍋粥,你分不清哪條腿是誰的,哪個屁股是誰的。我把快門放慢,就是想要拍出那股匆忙勁兒,結果整群斑馬都化成了一陣風,只有一隻小的,不知道為什麼停了下來,扭過頭來看我。
這個照片讓我想起了Sebastião Salgado的一張地鐵月台的慢門照片,早上的地鐵也是這樣,人潮從你身邊淌過去,誰也不看誰。偶爾有一個人停下來,在人流裡站成一塊石頭,那個人,多半是剛到這座城的。

你要是湊近了看,好像每一匹斑馬的條紋都不一樣,跟人的指紋一樣,世上找不出兩張相同的臉。人群裡也是這樣。遠遠看去,一片灰撲撲的後腦勺;走近了,每張臉上都寫著各自的債,各自那本難唸的經。

塵土揚起來,這條街就熱鬧了。

角馬與羚羊也是小市民,但是比斑馬要老實些。清早的露水還掛在草尖上,牠們就埋頭吃起來,一口接一口,不抬頭,不吭聲,好像這輩子就是為了這一口草來的。頭頂上的合歡樹張著傘,傘底下是一天的口糧,傘外頭是什麼,牠們也不問。

長頸鹿的脖子上趴著幾隻牛椋鳥,一路啄牠身上的蜱蟲。說是幫忙,可研究鳥的人也發現,這些鳥碰上傷口,會順嘴把它啄開,喝上幾口血。長頸鹿知不知道?知道又能怎麼樣,身上的蟲子總得有人幫忙捉。城裡的交情,很多也是這樣,你幫我一把,我也扶你一下,大家心照默契,日子就這樣往下過。

也有不湊熱鬧的獨行俠。一匹斑馬,一棵歪脖子樹,一整片白茫茫的天。牠離群遠遠的,慢條斯理地吃牠的草,好像外頭的人潮跟牠沒有半點關係。我不知道牠是被落下的,還是自己走開的。在公司裡這種人不少。
不停搬家的

九月的馬拉河邊,角馬擠成了一堵牆。牠們在岸上磨蹭,往前挪一步,又往後退半步,誰也不肯先下水。忽然有一頭跳下去,整群就跟著潑了下去,河水一下子被攪成了一鍋黃湯。行為經濟學裡的「從眾效應」 (Bandwagon Effect) 表露無遺。
那天我親眼看見一頭角馬,在河中間被鱷魚截住了。鱷魚咬住牠,硬生生往水底下拖。牠拼命掙扎,半個身子衝出水面,晃了幾下,又被扯了下去。過了一會兒,又衝出來一次,又被扯下去。來回幾趟,河面上就只剩下水花,後來連水花也沒有了。岸上的角馬,還在無視地一頭接一頭地往下跳。
為什麼非要過河?因為河那邊的草好。人搬家,不也是這樣嗎?從村子搬到縣城,從縣城搬到省城,從一個國家搬到另一個國家。誰不知道河裡有鱷魚,可誰又甘心一輩子守著這邊的枯草。

過了河,也不一定走得到頭。一個早上我在草地上看見一頭角馬,已經死了很久,皮貼在骨頭上,乾得像一張揉皺了的牛皮紙。沒有臭味,沒有禿鷲,也沒有別的動物來湊這頓飯,可能因為能吃的早就被吃光掏空了。牠就那麼靜靜地擱著,四條腿拐著詭異的方向,像是死前還在掙扎著想往夢想的地方去。

我在這座城裡拍過一隻小獅子。牠在一頭母獅身上又蹭又啃,一隻爪子搭在母獅的脖子上,尾巴在地上掃來掃去,那股撒嬌耍賴的勁兒,跟誰家的小孩都一個樣。美好的人生就等著祂去細細體驗。

第二天早上,另一隻差不多大的小獅子,多半跟牠是同一群的,才三個月大,看見一頭羚羊,只因爲好奇就追了出去。本以為是一場遊戲。追到半路,被兩隻鬣狗截住了。
前後不過兩分鐘。兩分鐘前還活蹦亂跳的一條小命,兩分鐘後就成了兩隻鬣狗嘴裡的早餐,撕成一塊一塊,嚼得一點不剩。車上有人「唉」了一聲,嘆了又嘆。照片上那隻抬起頭的鬣狗,嘴邊還滴著鮮紅的血,可牠那張臉,看上去像是在冷笑。
鬣狗吃飽了,舔舔嘴,牠不做噩夢,因為牠沒得選。餓了就獵,獵了就吃,這是牠的命,怪不得牠。
可是人呢?
人也吃人。只是人吃人,不見血。在辦公室裡吃,在商場上吃,在合同的小字裡吃,在一句輕描淡寫的閒話裡吃。吃完了也是擦擦嘴,說這是叢林的規則,說這叫弱肉強食,說現實本來就是這個樣子。
兩百多年前,德國有個叫康德的哲學家,一輩子幾乎沒離開過他的家鄉,那也是一座小城。他在小城裡把這些件事想明白了。他說動物照著慾望和本能過日子,餓了就吃,怕了就跑,牠是被推著走的,談不上對錯。人不一樣,人有理性,人有自由,能自己給自己立規矩,能在「想要」和「應該」之間選一條路走。這叫自由。
所以,獅子吃角馬,是天性;人害人,是蓄意。草原上的殺生沒有罪,人間的殺戮有罪,因為我們本來可以不這麼做。康德還說過一句很硬的話,大意是:永遠要把人當作目的 (treat human persons as ends instead of as instruments),不能只把人當作手段。把人當成往上爬的台階,當成用完就扔的耗材,在他看來,就是把人當成了草原上的一塊肉。
看門的大爺

草原上立著一間木頭房子,窗戶黑洞洞的,屋後一棵大樹把整個屋頂都罩住了。旁邊還剩幾根歪歪斜斜的籬笆樁。原來住在這裡的人去了哪兒,沒人說得清。
門口一根倒下的樹幹上,坐著一隻狒狒,直勾勾地盯著我。那架勢,跟小城巷子口那個天天坐在小板凳上的大爺一模一樣:誰進誰出,誰家來了客,誰家半夜吵了架,他全知道,可他一句也不說。
房子早就沒人住了,門口這位大爺倒是一天班也沒缺過,什麼都看在眼裡。他看過生死,也看過眾生。
幾希

在坦尚尼亞一個小村子附近,太陽快落山了。一個瑪賽牧人披著紅布,肩上橫扛著一根木棍,兩隻手搭在棍子兩頭,趕著一大群羊。羊蹄子踩過草地,揚起一片黃土,夕陽一照,滿天都是金粉,他那一身紅,就像一團火,在金粉裡慢慢地走。
瑪賽人世世代代住在這座城裡,跟獅子做鄰居,沒見過天地也見過生死,他們也要過活,也要吃飯,也要護著自己的羊。可他走在這片草原上的樣子,跟獅子不一樣,跟角馬也不一樣。
兩千多年前孟子說過這麼一句話:「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人跟禽獸的差別,只有那麼一點點。一般人把這一個一點點丟了,君子把它留著。那一點點是什麼?可能就是那顆「惻隱之心」,看見別人受苦,自己心裡就過不去的那顆心。康德說的是理性,是在慾望跟前停下來、自己替自己做主的那份自由。一個從心裡說,一個從腦子裡說,兩個從沒見過面的老頭,隔著兩千年,說的竟是同一件事。
草原上的獅子永遠是獅子,牠想變壞都變不了;人卻不一樣,人可以一天一天地把那一點點惻隱之心磨掉,磨到最後,在城市這片叢林裡活成了一頭野獸,自己可能還渾然不覺。
我在東非這座沒有城牆的小城裡走了十來天,看了很多生,也看了很多死。這座小城的故事,我只講了一小半。剩下的一大半,在我們自己住的那座城裡,每天都在上演。






0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