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香港念的是教會學校,每天早上當附近的小學在做廣播操之際,便是我們打開嗓子高唱聖詩之時。唱完了還會聽一段聖經故事才正式上課。有時在禮拜天也要到教堂祈禱做禮拜。平日也可以祈禱,而且時間彈性,不必分晝夜,只要心裡有需要就可以在上帝面前許願或訴說心事。
因為媽媽拜觀音菩薩,所以一回到家裡,信仰便又會改成了佛教。家裡每逢大的節日都會拜菩薩,燒雞還神。過年時更會到黃大仙廟拜神求籤,保佑大人事業有成,小孩學業進步,或家人平安等等。
小時候都覺得這樣挺好的,同時被上帝與菩薩保佑著,有雙重保險。宗教信仰一方面可以讓自己心裡安定,精神也有所寄託。萬一做了點壞事,跟上帝或者菩薩懺悔一下,也不用太內疚自責。況且自己希望的美好的未來已經在祈禱時正式提了出來,應該是會被批准的。
但後來發現原來佛教是不贊同某種超自然力量可以改變命運的說法的。這裡說的命運是指我們以前創造的因緣所導致後來的結果。我們忘記了原來自己創造了這些因, 當這些果在很久以後出現時,我們認為是沒來由就莫名其妙地發生了,便稱它為「命運」。
照片是攝於葡萄牙里斯本老城區Alfama里的Lisbon Cathedral,它是里斯本最古老的教堂。
攝影參數:26mm, F1.8, 1/120s, ISO 640